關于汽車召回現(xiàn)在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兒,而日前我們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官網(wǎng)上,看到了一則國內汽車召回新聞,卻有些別樣。汽車召回并不罕見,但關于上次召回留下的隱患再召回,放眼整個行業(yè)召回后回爐再召回卻非常罕見。
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要求,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該召回計劃新聞《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再次召回部分奔馳C級、E級、GLC SUV汽車》說明,該次被召回車輛的召回范圍為:將自2020年3月31日(本月底)起,召回部分2016年10月18日至2018年4月13日生產的國產C級四驅、E級四驅、GLC SUV車輛,共計77607輛。
但看到召回原因卻讓人費解,從該公告上顯示,本次召回范圍內部分車輛,在執(zhí)行2019年3月12日發(fā)布的“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召回部分C級、E級、GLC SUV汽車”召回維修工作過程中,或未能完全依照操作指導更換轉向齒條止推件,可能造成轉向波紋管密封不當。水可能進入轉向波紋管,導致轉向系統(tǒng)腐蝕,造成電子轉向助力系統(tǒng)故障;如果大量水進入轉向系統(tǒng),則不能排除電子轉向助力系統(tǒng)停用的可能性,會增加車輛發(fā)生碰撞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這樣的操作可謂讓人不解,召回車輛后,本來就是按照召回解決方案,對召回車輛進行更換部件或其他召回維修。但奔馳卻出現(xiàn)未按操作指導更換相應零部件,的確不像是一個國際品牌能做出來的事情。
對于二次回爐召回的這些車輛,北京奔馳也給出了相應解決辦法:將對召回范圍內車輛免費檢查轉向波紋管狀態(tài)以及波紋管中是否有水跡,如果波紋管損壞或有水跡,則更換轉向機;如果波紋管完好且無水跡,則重新正確涂抹潤滑脂及安裝新卡箍,以消除安全隱患。
對于此次北京奔馳的召回原因實實在是令人費解,召回不就是為了解決問題嗎?但召回后竟然出現(xiàn)未按操作流程做零部件更換和維修的情況,實在是可氣,也為這些奔馳車主們心疼。作為全球知名汽車品牌,奔馳的品牌度在全球范圍內有目共睹。奔馳也是國內銷量最好的豪華品牌,2019年,奔馳在華總銷量近70萬輛,達到693443輛,同比增長6.2%。奔馳在國內市場共有8款在售車型,其中C級、E級以及GLC等車型都十分暢銷。2019年,奔馳C級總銷量154614輛,奔馳E級銷量157504輛,奔馳GLC銷量為142857輛,三款車銷量超過了45萬輛,占整體銷量的65%。
真是應了那句話,賣得越好,問題越多,這句話用在奔馳身上非常貼切。從這次二次召回的奔馳品牌車型為例,召回的正是奔馳C級、奔馳E級以及奔馳GLC這三款熱銷車。而在品控方面,相比競爭對手奧迪和寶馬,奔馳也一直做得一般。我們從車質網(wǎng)上查詢了幾組關于這幾款熱銷車的投訴,并不少,并且投訴問題也都是由于品控造成的。
以奔馳C級為例,其投訴的典型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燒機油、機油增多、制動異響、冷卻系統(tǒng)故障、車輪異響、中控臺異響、變速器頓挫、發(fā)動機啟停故障等等。被投訴的問題都集中在三大件及零部件及品控問題上。
我們再來看看奔馳E級的投訴,主要問題也多存在三大件上,比如發(fā)動機熄火、燒機油、抖動,變速箱異響、頓挫和輪胎爆胎、半軸脫落、冷卻系統(tǒng)故障、影音系統(tǒng)故障等等。很多問題也都是因為北京奔馳由于品控不嚴導致的,也有一些是產品設計缺陷。
再比如最熱銷的奔馳GLC這款能排進SUV熱銷榜單前十的SUV車型,也有諸多問題被投訴,比如車身共振、輪胎開裂、制動系統(tǒng)異響、卡滯、和車身附件及電器故障、電瓶故障等問題。
三款熱銷車還有一個投訴問題集中在奔馳的售后服務態(tài)度上,不解決問題和推諉扯皮的問題時有發(fā)生,這也是店大欺客的表現(xiàn)。從奔馳產品被頻繁投訴到多次被召回再到此次同一產品被二次召回,我們也看到了奔馳在生產、品控、管理以及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漏洞。雖然奔馳在豪華車市場的銷量處于領先地位,但多半是依靠其品牌影響力,加上終端優(yōu)惠等手段的扶持。如果不把產品和服務做好,最終會透支掉自己的品牌,可是得不償失的一件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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