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存在即是合理。雷克薩斯的加價合了哪些理?首先,國人對于雷克薩斯有一些畸形“迷信”,但不完全是對品牌“迷信”,而是對品質“迷信”,雷克薩斯主推的“匠人”標簽確實擊中了癢點,這一點無可厚非。而另一個就是國人畸形的消費習慣,能加價買車或者是能買到加價的車,那是能力的體現(xiàn)。說到這兒,可能很多人要罵管理部門不作為,但實際上“加價”更近乎于市場行為,當然,法規(guī)要求的是明碼標價而不是明碼加價,況且民不舉官沒法究?。〔贿^,目前來看,能起到震懾作用的恐怕也只有稅務部門了,加的那部分錢交稅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