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深藍汽車因廣告投放一事成為大眾焦點,備受矚目。
5 月 27 日,不少老車主在社交平臺上發(fā)聲,稱車輛清晨啟動時,車機竟在未經他們同意的情況下出現了開屏廣告,極大地影響了他們的用車體驗。眾多老車主紛紛公開抱怨,汽車智能屏幕被 “開機廣告” 所占據。部分老車主還表示,深藍汽車此前頻繁降價就已讓他們心生不滿,現在又推送這類廣告,完全不顧及他們的感受。
![]()
從車主所提供的截圖來看,此次廣告投放采用的是車機系統(tǒng)強制開屏的形式,整個中控屏幕都被廣告畫面填滿,內容為 “感謝 48 萬深藍車主的信任,現面向首任車主發(fā)放 1 萬元深藍 S09 專屬購車券”。有車主稱,自己購買深藍汽車時,未曾被告知車機會被用于廣告投放,他們認為這是對自己權益的侵犯。面對車主的質疑,深藍汽車客服回應道,該廣告是針對首任車主的感恩回饋,車主僅會收到一次投放,會記錄車主所提問題并作出相應改進。
![]()
據一位車主透露,在向深藍汽車客服投訴時,客服人員解釋此次廣告活動是感恩回饋,每位車主僅會收到一次投放,并承諾會記錄車主反映的問題并作出改進。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深藍汽車近期第一次陷入輿論風波。半月前,其 CEO 鄧承浩 “員工購車可離職旅行兩個月” 的爭議言論,剛剛引發(fā)了對其變相裁員的質疑,這一系列行為與深藍汽車所面臨的經營壓力有著一定的關聯(lián)。
![]()
深藍汽車作為長安汽車旗下的新能源車銷量主力之一,2024 年長安汽車新能源車銷售 73.5 萬臺,深藍品牌銷量為 24.4 萬臺。盡管深藍汽車單車收入相對較高,但 2024 年虧損 15.7 億元,相較于 2023 年虧損 30 億元有所減虧。而長安汽車旗下的另一新能源車業(yè)務板塊阿維塔,2024 年銷量 7.4 萬臺,單車收入約 10.1 萬元,虧損 40.2 億元。
深藍 S09 作為 2025 年的戰(zhàn)略車型,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為了迅速打開市場,它選擇將 48 萬老車主作為精準營銷對象,通過車機廣告實現零成本觸達,然而這一舉措卻適得其反。更深層的矛盾在于,智能汽車的 “屏幕經濟” 正在挑戰(zhàn)傳統(tǒng)的人車關系,當車機從功能載體異化為廣告平臺,這種角色錯位必然引發(fā)抵觸,正如有網友所言:“我花幾十萬買的是車,不是移動廣告位”。
此前,深藍汽車頻繁降價,已經使得購車后的車主心生不滿,而 “彈窗廣告” 進一步影響了用戶使用體驗,然而深藍汽車卻還主動將廣告投放給老車主。深藍汽車甚至把公司員工列為銷售對象,在日前的深藍汽車三周年活動上,長安汽車副總裁、深藍汽車 CEO 鄧承浩表示,如果員工購買了 318 無憂穿越版,可以獲得兩個月離職旅行機會,旅行結束后員工可回到公司繼續(xù)工作。
5 月 22 日,在深藍 S09 家庭大六座 SUV 車型發(fā)布會上,深藍汽車宣布 6 月 30 日前鎖單深藍 S09,起售價從 23.99 萬元降至 20.49 萬元,減價 3.5 萬元。鄧承浩承諾,未來一年內不會調整官方指導價,該保價政策覆蓋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從商業(yè)角度來看,深藍汽車作為新能源汽車領域的重要參與者,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和盈利壓力。向老車主推送廣告,一方面是為了提升新款車型的曝光度和銷售量,以獲取更多市場份額和收益;另一方面是試圖借助老車主的影響力和口碑進行傳播,吸引潛在客戶。同時,給予員工購車優(yōu)惠等舉措,可以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促進內部員工購車,進而帶動品牌推廣。
然而,從用戶體驗角度分析,問題不容小覷。首先,未經車主明確同意推送廣告,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車主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車輛作為私人交通工具,車主期望擁有安靜、不受干擾的使用環(huán)境,而強制彈出的廣告打破了這種平衡,尤其在駕駛過程中,可能會分散駕駛員注意力,增加行車安全隱患。
其次,廣告投放的時機和方式不夠恰當。若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頻繁彈出廣告,會影響車主對車輛功能的操作和使用,引發(fā)車主煩躁情緒,降低對品牌的滿意度和忠誠度。此外,廣告內容的吸引力和相關性至關重要,若內容無法與車主需求和興趣契合,或文案表述不夠精準得體,容易被車主視為無用信息,從而引發(fā)反感。
再者,從法律規(guī)定層面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fā)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fā)送廣告。深藍汽車的廣告投放行為是否完全符合這一規(guī)定,值得進一步探討和審視。
此事件反映出在智能汽車時代,汽車廠商在追求商業(yè)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與保障用戶體驗之間存在著復雜的博弈關系。對于深藍汽車而言,目前最為緊要的是積極回應老車主的訴求,對廣告投放機制進行切實有效的整改。例如,在推送廣告前建立明確的用戶同意機制,通過車輛系統(tǒng)設置,讓用戶自主選擇是否接收廣告以及接收廣告的類型和頻率;優(yōu)化廣告投放時機,避免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尤其是高速行駛等關鍵時段彈出廣告;提升廣告內容質量,使其更具針對性、實用性和吸引力,如提供與車主車輛使用相關的增值服務信息、周邊路況和加油站優(yōu)惠等。
同時,深藍汽車應加強與用戶的溝通渠道,及時收集用戶對廣告投放的反饋意見,以便不斷改進廣告策略。這不僅有助于挽回老車主的信任和好感,還能為后續(xù)的市場推廣活動奠定良好基礎。
對于整個汽車行業(yè)的未來發(fā)展,這一事件同樣具有重要的警示意義。隨著汽車智能化、網聯(lián)化程度的不斷提高,車內廣告作為一種新興的營銷手段,其規(guī)范和管理亟待加強。汽車廠商應當深刻認識到,用戶體驗是品牌形象和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在開展廣告業(yè)務時,必須遵循法律法規(guī),充分尊重用戶權益,平衡好商業(yè)利益與用戶體驗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