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湖南婁底發(fā)生一起惡性酒駕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對待事件的冷漠讓人震怒,而這起交通肇事案件終于迎來了開庭審判。
寶馬女司機否認故意拖行被害人
受害者丈夫拒絕簽署諒解書
4月11日上午11時許,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庭審結(jié)束,肇事司機肖某在庭審時否認故意拖行被害人。因案情疑難復雜,法庭決定對該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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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22年9月2日23時50分許,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駕車與被害人謝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造成謝某受傷,肖某某駕車逃離現(xiàn)場,經(jīng)鑒定,謝某所受傷為重傷二級。
婁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門認定,肖某某駕駛轎車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并未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反而駕車逃離事故現(xiàn)場,屬逃逸,應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公訴機關(guān)認為,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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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庭審中只有受害者丈夫夫周先生出庭。他向媒體表示:“我妻子面部朝下被拖拽,全身1/3的地方嚴重擦傷,造成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妻子現(xiàn)仍在醫(yī)院救治,無法參加此次庭審,在還不能說話和走路”。
周先生透露,開庭前肇事司機希望能達成諒解,并口頭上表達了歉意,但并沒有提及具體的賠償金額,周先生希望對方能先墊付下妻子將近100萬的醫(yī)藥費,但到目前為止肇事方只支付了醫(yī)藥費、生活費總共才13萬元。所以周先生拒絕簽署諒解書,并表示希望希望能公正判決。
事件回顧:拖行受害者1公里
交警都看不下去
2022年9月2日23:52,肇事司機肖某某醉酒駕駛車輛以每小時69公里的速度(超速38%),撞擊了謝某駕駛的電動車尾部相撞,謝某的褲子被轎車左前照燈燈腳卡住,肖某萍非但不停車,反而駕車逃離,將謝某拖行至吉星路中澳加油站地段時,被執(zhí)勤交警截停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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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現(xiàn)場拍攝的視頻顯示,在當晚的例行酒駕檢查上,交警意外的攔下一輛SUV,只見汽車左前方的翼子板處掛著衣物,一個人被衣物拖掛在左側(cè)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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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正在打手機
然而從現(xiàn)場其他拍攝的視頻可以看到,駕駛員被攔下之后顯的十分“淡定”,第一反應并不是下車查看情況而是先拿起手機打電話,交警還出手制止其打電話,并且當場怒斥其態(tài)度。根據(jù)后續(xù)的一些報道,駕駛員所撥打的電話疑似是其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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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后
多年來交通執(zhí)法一直在加強酒后駕車的查處力度,但即便如此還是不斷有人鋌而走險,充耳不聞。希望執(zhí)法部門能加大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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