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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元旦小長假第一天,別人都在休假,而消曉君卻在工作。
因為有一條重磅消息,我必須要馬上通知大家。
12月29日,也就是昨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該法規(guī)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與此同時,2000年10月22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也將廢止。
決議內(nèi)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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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看得有些費勁,消曉君用大白話就給大家翻譯翻譯。
第一,我國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新法將于2019年7月1日起實施。與此同時,老法廢止。
第二,有五類車免稅,外國駐華使館車輛;軍隊武警用車;非運輸專用作業(yè)車輛;懸掛應(yīng)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公共汽電車輛。
值得注意的是,《車輛購置稅法》的發(fā)布,意味著購置稅征收從現(xiàn)行的條例級別上升為了法律級別。此前,車輛購置稅的征收依照2001年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有業(yè)內(nèi)專家告訴記者,購置稅稅率以法律形式定下來后,要更改購置稅將會變得相當困難。
第三,現(xiàn)在大熱的新能源車型并沒有列入本次的納稅范圍,主要是因為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截止到2020年底,屬于階段性政策,不宜在車輛購置稅法中作出安排。
之前有消息說,國家發(fā)改委及中國汽車流通協(xié)會曾向相關(guān)部門作出將部分排量車輛購置稅由10%降低至5%的提議,但很快兩者雙雙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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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為了刺激車市,車輛購置稅曾兩度被減免。
第一次是在2009年,國家出臺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規(guī)定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按5%征收車輛購置稅政策,2010年開始按照7.5%征收,2011年又恢復(fù)至10%。
第二次購置稅減免發(fā)生在2015年,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征收5%的車輛購置稅,而此后的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2018年1月起恢復(fù)至10%。
減免車輛購置稅對車市來說,短期效果非常明顯,長期而言則以透支車市消費能力為代價。
現(xiàn)在主流意見趨于一致,影響當前中國車市增長的原因眾多,要想振興車市僅僅通過購置稅減免已經(jīng)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