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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騰三毛
車圖騰出品,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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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都知道,在我們廣袤的祖國大地,有這么一類車輛,它開起來慢吞吞,不受交通信號燈管控,時而行駛在非機動車道、時而穿梭于機動車道,壓線、別車那是常有的事兒,這種神奇的車,就是大名鼎鼎的“老年代步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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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老年代步車,近年來因其易于駕駛、出行方便等特點,很快進入了尋常百姓家,受到老年人的熱捧。據了解,2017年老年代步車的銷量已經突破百萬輛,然而這些車無論從合法性、安全性都無法滿足國家對機動車的要求,其實是堂而皇之的鉆法律空子,實現(xiàn)了爆發(fā)式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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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于駕駛汽車的老司機們來說,老年代步車實在是令人頭疼。這類車型一般行駛速度比較慢,導致車道或多或少地出現(xiàn)壓車情況,這還是次要的,萬一一個不小心,汽車還會與老年代步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這可怎么辦呢?
2016年,濟南共發(fā)生涉及三輪老年代步車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30起,車禍共計造成80人死亡,418人受傷,此外,發(fā)生涉及四輪老年代步車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起,16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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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機動車之間或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相對比較規(guī)范,而老年代步車到底是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呢?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來聽聽警察蜀黍是怎么解釋的。據呼和哈特市車管所民警介紹,老年代步車是商家起的名字,依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對機動車的分類,電動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屬于機動車范圍?!蛾P于明確“四輪電動車”性質的請示》中所述“四輪電動車”以及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旅游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等均屬于電動汽車范疇,納入機動車管理。
這一點明確了,老年代步車是屬于機動車范疇。
那是不是說,老年代步車就與汽車一樣享有同樣的上路行駛的權利呢?未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guī)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而機動車是否準予登記,依據的是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的《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老年代步車因未列入《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因此不能辦理注冊登記,不予核發(fā)機動車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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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就是,老年代步車不具備我國機動車管理注冊登記的相關要求,也就不能像普通汽車那樣可以上路行駛。除公園、旅游景區(qū)等禁止社會車輛通行的封閉式區(qū)域內可以使用外,其他區(qū)域使用均屬于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扣留車輛,并依法處罰。
打一個不太形象的比喻,老年代步車的屬性類似于車主買了新汽車,既不掛牌、也不買交強險,就上路行駛了,更甚者它還不具備上牌的資格。
如果汽車與老年代步車發(fā)生刮擦,或者嚴重的交通事故,老年代步車因沒有注冊登記,不具備合法上路資格,將承擔事故的絕大部分,甚至全部責任,而且因無法繳納道路交通事故強制保險,發(fā)生事故后的所有賠償將由車主個人承擔,無保險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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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來隨著電動自行車和老年代步車的普及,導致屢屢發(fā)生事故,交通工具并沒有什么錯,主要是駕駛這些交通工具的人,不那么守規(guī)矩。所以說,如果各位車主在路上與老年代步車發(fā)生事故,千萬別慌,即便是自己“全責”,對方也會承擔一部分責任!
但話又說回來,事故責任雖說是如此劃分,但從老年代步車上下來的駕駛者,一般都是白發(fā)蒼蒼的老者,即使交警判了對方全責,如果老人在你面前哭窮,讓汽車駕駛者也很無奈,因此老司機們在馬路上見了老年代步車,還是一個字“躲”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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