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上都在流傳“一周后駕照的分數能加到18分”的消息,驚喜來得太快就像龍卷風。雖然今年這倆月基本都沒怎么開車,但大家還是很興奮,不過這消息究竟是真是假?咱們還得從公安部上個月發(fā)布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guī)范(試行)》說起。
通知明確,自2020年3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減免現(xiàn)有累積記分中的記分分值。★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現(xiàn)場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一次減免1分。注意!在本記分周期內分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網上、現(xiàn)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累計最高減免6分。但是并非所有駕駛人都能享受此項優(yōu)惠,按照《通知》規(guī)定,有以下7種情形其中之一,不能申請學法記分:1、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2、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4、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7、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看完是不是覺得這6分也不好掙?那就對了!畢竟這個政策的初衷,不是為了讓大家在交通出行中犯更多的錯誤,而是為了提升更多人的交通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