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對豐田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豐田中國”)發(fā)出一份處罰決定,因其在雷克薩斯品牌汽車銷售中違反《反壟斷法》,涉嫌實施價格壟斷行為,處以8761.3萬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豐田汽車區(qū)域銷售經理要求江蘇省內經銷商銷售雷克薩斯汽車時,不得擅自降低報價;2016年至2018年3月,豐田汽車區(qū)域銷售經理限制經銷商銷售雷克薩斯多款重點車型的最低轉售價格。此外,豐田汽車還存在限定車型優(yōu)惠額度、加價額度等行為。昨天的文章里我們曾提到一個段子,“消費者問加價80萬能提車么,銷售表示沒那么大優(yōu)惠”,盡管這是段子,但這也是現(xiàn)實的寫照,雷克薩斯的很多熱門車型,在4S店里加價幾萬提車已是家常便飯。不僅4S店加價提車,今年9月,在各家車企都在搞優(yōu)惠的時候,雷克薩斯還官方宣布全系車型漲價,其中包括市場熱銷的ES、NX和UX,漲幅在6000至15000元之間,漲價原因是升級多媒體系統(tǒng)和安全系統(tǒng)。眾多之前已繳納定金,且做好準備等三個月再提車的準車主,被告知需補差價,否則無法成交,換誰也接受不了,因而雷克薩斯一度被“炮轟”,認為其嚴重違背契約精神,非常不地道。今年的車市環(huán)境大家有目共睹的“慘”,在如此逆境下,雷克薩斯的銷量卻不降反升,有數據顯示,今年11月雷克薩斯共賣出了1.93萬輛車,同比增長了16.5%,累計銷量達18.02萬輛;而今年1—5月,雷克薩斯累計銷售7.6萬輛,和去年同期相比也有27%的大幅增長。我們曾寫過相關文章,具體大家可看《車市遇冷的當下,雷克薩斯銷量為何不降反升?》
話說,自從2014年反壟斷部門開罰以來,多家車企都曾被處罰過。1、2014年,克萊斯勒(中國)及旗下3家上海地區(qū)經銷商因價格壟斷被處罰,克萊斯勒公司被罰3168萬,3家經銷商被罰214萬。
2、同年,一汽大眾奧迪被罰2.49億;同時被處罰的還有湖北8家奧迪經銷商,罰款2996萬元。3、2015年,東風日產針對企業(yè)罰款1.23億;對廣州地區(qū)17家經銷商罰款1912萬元;4、同年,奔馳公司被罰3.5億,部分經銷商被罰786.9萬。5、2016年,上汽通用汽車價格壟斷被罰2.01億。6、今年6月,長安福特被罰1.63億。
平心而論,汽車作為一件商品,它的價格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市場來決定的,雖說加價行為從某些層面體現(xiàn)出了品牌和新車的炙手可熱,但加價也的確讓消費者承擔了更高的購車成本,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只是不知道經過此次挨罰,雷克薩斯還會不會繼續(xù)加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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