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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駕游對于很多司機而言都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既可以和親朋好友一起愉快地散心,也可以領略沿途美麗的風景。但是,如果像以下這位司機這樣涉及13宗違章、被扣45分的話,那么原本旅途的愉悅心情恐怕會一掃而空。那么,究竟發(fā)生什么事令這位司機違章“超標”?
茫茫車群中被發(fā)現(xiàn),車主一臉茫然
時間來到10月5號當天,深圳車主楊某正在珠海游結束,在7日小長假的尾聲中返回深圳。當天,車流量巨大,而為了確保交通安全,珠海市交警也是嚴陣以待,對過往車輛進行仔細盤查,并對交通進行有效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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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時遲那時快,楊先生駕駛的粵B牌白色凌志SUV進入檢查站時觸發(fā)值班的陳警官的系統(tǒng)警報,而陳警官快速招手示意,令該SUV配合其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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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楊先生搖下車窗后一臉茫然,不知道自己因何被攔截。此外,車上除了楊先生外,還有另外一名男子和兩名兒童。陳警官要求車主出示有效證件,并將證件號輸入查詢系統(tǒng)進行調查,而車主楊先生一頭霧水地配合警方調查。
正所謂“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車主楊先生的愛車竟然已經(jīng)背負了多宗違章案件,其中該車從2013年5月注冊到現(xiàn)在一直沒有年檢,而且小車也沒有購買交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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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陳警官驚訝的是,小車還背著13宗違法未處理,其中以超速、沖紅燈為主,累計要罰款2350元,記42分,而時間最久遠的那一宗可以追溯到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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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陳警官的盤問,車主楊先生則表現(xiàn)詫異,并反問陳警官:“我的車2013年買的,新車不都6年免檢嗎?”隨后又補充道:“平日都要么放公司、要么擺家里,所以累計下來的違章都沒處理?!?/span>
最后,楊某因駕駛未年檢車輛上路行駛,被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記3分。同時,由于車輛未按規(guī)定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將被處以規(guī)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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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夠,由于車輛涉及的違章次數(shù)過多,存在一定的嫌疑,所以警方將其扣回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并督促楊某盡快將其未處理的違章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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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車主楊先生得知要扣車,紛紛向交警“求情”,網(wǎng)開一面。但實際上交警也只是依法辦事,對楊先生的求情當然是置之不理。原本開開心心的旅程,卻因為不及時處理違章以及年檢,變得一波三折,最后楊先生也只好打車回深圳,待違章處理完畢后才可過珠海取車。
實際上,楊先生的遭遇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而這些所謂的“意外”都是他一人憑借僥幸心理而導致的,只能怪自己。此外,編者認為遵守交通規(guī)則是每個司機的基本行車素養(yǎng),而遇到違章時候一定要記得及時處理,否則到時累積在一起只會誤事累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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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并處以記3分,罰200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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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但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shù)額。行駛證違章的記錄,不能累積超過5次不處理。不然交警路查,扣車處理,直到所有違章處理完畢,才可以領車。
編者認為,養(yǎng)成良好的行車素養(yǎng)、遵守交通規(guī)則,能避免95%以上的違章,而在實際路況復雜的情況下,遭遇違章并不出奇,但我們需要迅速及時地處理,避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耽誤我們的形成。而看完文章的你,還不趕緊看看自己有沒有尚未處理的違章事項?
(文章視頻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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