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出門在外,小磕小碰在所難免。相信現(xiàn)在有不少車主都遇到過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一般情況下車主都不會太擔心,即使是自己全責,也會由保險公司賠付。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這樣一種情況,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判定為對方全責,但他的保額卻不夠完全賠付你的損失,這時我們該怎么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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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一方被判定負全部責任,那么他所購買的交強險就會首先發(fā)揮作用,如果交強險不夠,三責險就會起到補充作用。
如果還是不夠,那這個時候就只能由個人進行賠償,基本上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首先,我們可以和對方進行協(xié)商解決,使用他個人的財產(chǎn)賠付自己的剩下的損失,尤其是在維修費略微超過對方保額的情況下。如果對方拒絕接受這種方式,那么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有能力賠償,法院就會強制讓他賠付剩余的部分。
除了和對方直接索賠之外,我們還可以嘗試使用第二種方法——“代為追償”。
簡單來說,就是自己的車買了車損險,這個時候就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讓他們先行支付費用,然后讓保險公司去找對方賠償。
《保險法》第60條有明確規(guī)定:”代位追償應(yīng)是法律賦予保險人的職責,而非附加服務(wù)。保險公司不能以啟動代位追償,將增加保險公司人力成本及賠付壓力為理由,也不能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沒有要求第三者承擔責任為由,而不承擔保險責任。”
代位追償?shù)倪m用范圍
1.對方車輛無保險;
2.對方無經(jīng)濟賠償能力;
3.對方一味耍無賴;
4.對方拒不在交警認定書上簽字;
5.對方逃逸但車輛信息確認無誤。
不適用范圍
1.單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損失的;
2.事故中的輪胎、輪圈、后視鏡以及車內(nèi)物品不在賠償范圍以內(nèi)。
不過,小伙伴們需要注意的是,代位追償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保險法》是有規(guī)定的,受損車輛必須要購買有車損險并且資料齊全才能申請。駕駛證搞丟了,行駛證不在,發(fā)票不知道去哪里了,責任認定書不見了,對方的身份證信息、保險信息不知道,電話號碼沒有,你也是不能用代位追償?shù)摹?/span>另外自己車上發(fā)生了人身傷亡,那也是沒有辦法申請代位追償?shù)摹?/span>只有財產(chǎn)損失,也就是只有錢的事情,才能申請代位追償,有人受傷要進醫(yī)院的,只能我們自己來讓對方賠錢了。
提醒,每年投保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條款的細則,尤其是“代位追償”,很多保險公司都將”代位追償“寫入了保單的條款說明里,大家要仔細看看,避免給咱自己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最后,希望車主朋友永遠不會用到以上方法,開開心心出行,平平安安回家。極速車壇編輯整理,如有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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