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暴雨天氣牽動人心,許多汽車也是被大水沖走,也有很多車主遭遇了涉水駕駛后的水淹等意外。這里就需要特別重視保險理賠的問題,雖然大部分車主都會主動購買商業(yè)險,但面對水災時的理賠上,卻有很多辦法來拒絕理賠,所以今天這篇文章對有車一族來說非常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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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車主以為購買商業(yè)險后就高枕無憂,因為保險條文里明確寫著: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直接損失,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但問題是,對于“自然災害”,不同的保險公司和不同的保險服務有不同的界定。有可能在一些保險公司的“自然災害”車損險理賠范圍內,就不包含臺風、熱帶風暴、洪水、地震等情況,屆時保險公司是會以合同未規(guī)定為由拒絕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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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算檢查完你所購買車損保險的條文,清楚明白地看到車損險的理賠范圍包括了臺風暴雨洪水,是不是就完全OK了呢?同樣不是,保險公司還有其他理由可以拒絕賠付。因為在你的保險合同里還有這樣的一項: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
注意這個第(四)款,這個“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涵蓋范圍是非常大的,例如對于水淹車的意外損壞,保險公司可能會說是因為車主在路面明顯有積水時駕車進入積水路段導致車輛進水損壞,以此為依據(jù)拒絕賠付。
所以還是別往水里開,寧愿繞路也要遠離不清楚水深的路面,能不用保險就盡量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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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種情況是汽車被洪水沖走,也可能不會被理賠。如果是正規(guī)停車場還好,如果是路邊違?;虮容^危險的地方,比如河岸、堤壩、大樹下面等等,保險公司可能會以“保管過失致車輛損壞”為原因僅賠付部分維修費用。
這還沒完,就算以上情況保險公司都會賠付,還要注意48小時之內盡快報保險。否則也有可能會被“未及時通知保險人”為由拒絕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