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的名字對汽車產(chǎn)品而言有多重要?舉個例子,BMW在國內(nèi)就采用寶馬這個中文名,一來喻示寶馬公司的歷史悠久,二來有“汗血寶馬”的暗喻。而這一個簡簡單單的商標(biāo)就能表達品牌的內(nèi)涵,這無疑對品牌的推廣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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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在最近兩年,長城卻在起名字這事上“放飛了自我”,只從哈弗大狗走紅網(wǎng)絡(luò)之后,它仿佛打開任督二脈似的,接下來像是初戀、赤兔、黑貓、坦克、摩卡等名字,被相繼寫在長城的新車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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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汽車這波取名到底是土,還是接地氣?這個答案就留各位看官自行判斷了。不過就《商標(biāo)法》上來說,長城汽車目前申請的部分新商標(biāo)被定義為無效,其中包括坦克WEY、坦克400、坦克500、坦克600,而已經(jīng)開賣了的坦克300,這個商標(biāo)則處于駁回復(fù)審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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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原因呢?根據(jù)《商標(biāo)法》第九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biāo),應(yīng)當(dāng)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quán)利相沖突?!边@次“坦克300”就敗在在前半句話上,因為商標(biāo)的命名、圖形應(yīng)該和品牌、產(chǎn)品有一定的關(guān)聯(lián),并且這個商標(biāo)是具備品牌、商品的顯著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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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這車和真正的坦克,它們在使用場景上就沒有半毛錢的關(guān)系,如果用“坦克”來命名汽車,這就有可能會誤導(dǎo)消費者,這究竟是品牌還是交通工具本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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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你培育了一種新的蘋果種類,你可以給它起名為“紅富士”、“紅王將”等等,反正沒有人在用的就OK,但如果你硬是要把自己培育的種類定名為“梨”,這就有點過分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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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名字“翻車”事件早就有過了,比如豐田的“陸地巡洋艦”,后面不就是改成了蘭德酷路澤了嘛,而長城這波操作屬實是沒有重視這個前車之鑒啊。而網(wǎng)上對這件事情的評價也是一個比一個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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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人希望換回老標(biāo)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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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話說回來,坦克300的吃香,更多地還是因為其在產(chǎn)品上的優(yōu)勢吧。20來萬的車,有酷似牧馬人的外形與個性,內(nèi)飾和設(shè)計也可圈可點,并且還采用了“越野老炮”們最喜歡非承載式車身獨立大梁,并且?guī)焰i,這賬面談資確實是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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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它也還是有不少缺陷,比如它震動大、噪音大、重心高,在城市中開確實也不夠舒服,并且也有部分車友們反映這車的油耗高,在油價大漲的行情下,著實是有點頂不住。
所以長城與其在名字上“放飛自我”,不如沉下心來鉆研產(chǎn)品,聆聽用戶們的聲音,你們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