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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沒有一個行業(yè)如魚得水,就在大家紛紛叫苦的時候,汽車市場自然也迎來了“生存還是死亡”的考驗。那些原定于2月份買車的消費者,除不能復工之外,也面臨著生存的問題。對于車輛,買車的人總是存在,而買車的人也知道,疫情之下有一臺車是多么正確的選擇。但是,怎么買車,成為了他們考慮的問題,畢竟那么高昂的購置附加稅就擺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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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份的時候,就有人預言今年的新能源汽車行業(yè)將有一場“大洗牌”,生存下來的都是王者。而因為無法量產(chǎn)或者銷量不達標的產(chǎn)品,則會加速淘汰的進程。3月份,也有中汽協(xié)呼吁,是否可以減緩新能源補貼退坡的幅度和速度,同時也給予那些初長成的汽車“孩子們”多一點生存下去的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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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著急,你想要的或許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為了支持新能源汽車產(chǎn)業(yè)發(fā)展,促進汽車消費,目前關于新能源汽車的購置附加稅,有了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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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月1日到2022年的12月31日,消費者購買系能源汽車,免征收車輛購置稅。免征收的范圍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電車。
2、免征收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需要在《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當中,自《目錄》發(fā)布之日開始,囊括其中的車輛才能夠享受。而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
3、對于這一個免征收的活動,并不是消費者去辦理。車企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的時候,參考《目錄》中的要求,將《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的《電子車輛信息單》進行網(wǎng)絡申報,在“是否符合免征車輛購置稅條件”字段中標注“是”,也就是免征的標識。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會對申報進行審核,一旦審核通過,將會匯總信息發(fā)至稅務總局,之后才能辦理車輛的免購置稅手續(xù)。
4、汽車企業(yè)不能造假,必須保證車輛電子信息與車輛產(chǎn)品相一致,如果因為造假造成國家稅收稅款流失的,將會追究法律責任。
5、管理《目錄》的工作人員,不能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如果有違反條例的人,也會移送司法機關;
6、這則公告會在2021年1月1日期實行。2020年12月31日前就已經(jīng)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xù)有效。
(注:以上每一條的注解非原文,只是筆者根據(jù)原文的內容變化成為的普通話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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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為了刺激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國家算是已經(jīng)出手了。
鬼扯:關于新能源的汽車銷路,一直都被認為個人買家甚少??墒菑闹袊恼w狀態(tài)看來,公車占據(jù)的比例在逐漸減少,而偌大的單體市場當中,若是能夠打開新能源汽車的渠道,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