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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很多違停司機會收到一張“特殊的罰單”,
不罰款不扣分,
而是提醒他們下不為例:
“該機動車在上述時間、地點停放,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規(guī)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我大隊對違法停放車輛進行勸導及口頭警告,請各位車主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結束后,如再違法停車將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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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交警在疫情期間推出的“柔性執(zhí)法”。
早在2月26日,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在國務院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新聞發(fā)布會上就指出:
“公安部將指導各地公安機關,在保障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當中,多一些柔性執(zhí)法,多一些說理執(zhí)法和人文關懷,盡量化解掉舊矛盾,不產生新矛盾。對主觀惡意小、危害不大、依法可處罰可不處罰的,要堅持以教育為主······”
目前,多地在疫情期間對違停行為實施“柔性執(zhí)法”,對違停車輛采取短信提示、口頭警告、電話通知等方式勸離,人性化治理違法停車。
近日,廣州公安部門發(fā)布:在疫情期間廣州交警前期對違停行為實施“柔性執(zhí)法”,但對于在主干道違停和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嚴格執(zh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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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深圳交警為緩解車主們的停車壓力,特別設置了眾多作為臨時停車區(qū)的路段,并對周邊違停暫不處罰。目前深圳全市共設有171條路段可臨停,具體路段如下(上下滑動查看更多):
針對疫情期間道路兩邊違停問題,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交警大隊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對違停車輛采取“短信提示”的方式予以善意勸離,人性化治理“違法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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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廣東東莞交、四川德陽等地對違章停車也實行相應的“柔性執(zhí)法”。小易提醒:“柔性執(zhí)法”≠不處罰,以下情況,交警還是會嚴格執(zhí)法:
1、在主干道違停和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2、對違停車輛無法聯(lián)系或雖已聯(lián)系但拒不挪移的違停車輛;
3、其他交警認定該嚴格執(zhí)法的違停行為。
“柔性執(zhí)法”只是暫時在前期疫情嚴峻期間/疫情期間實行,待疫情結束,將恢復之前的執(zhí)法力度。目前有些地方已經恢復,如河南鄭州。鄭州從3月9日開始,恢復疫情之前的治理力度,采取貼條和拖移等措施進行嚴格管理。所以啊,大家切勿有僥幸心理,咱能不違停就盡量別違停。
(文章視頻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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