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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難”已經成為廣大車主的一大痛處,特別是在上下班高峰、就餐時間或者節(jié)假日等時段更是一位難求。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車主被迫無奈,也好以僥幸心理停在禁停路邊,但往往這樣更容易受到交警的處罰,而這位福建萬州的小車竟受到了5200元、記12的處罰?
近日,萬州公安局交警大隊的交警同志在執(zhí)勤期間發(fā)現了一輛車身顏色非常特別的捷豹XFL車型,性感的車身線條加之豪華品牌的加持,令執(zhí)勤交警都被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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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開捷豹路虎的都是有錢人,而這輛售價在37.58-57.88萬元之間的捷豹更是奪目。無論是車身造型抑或設計比例,都令路人多看幾秒。但重點并不是這輛豪車如何漂亮,而是它的主人違反了交規(guī)!
因為小車停放在路邊已經影響了道路通行秩序,于是民警上前查看,發(fā)現該車沒有懸掛號牌,車主也不知去向。據附近商家反應,這輛車已經停在此處有一段時間了,給他們也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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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過核查,與車主黃某(男,29歲)取得了聯系,讓其立即前來移車。黃某趕到了現場后,民警問道:“你的車怎么沒有號牌呢?”面對民警的詢問,黃某卻說,他看到車牌的螺絲有些松動,便索性取下放在了后備箱里。由此看來,交警對其處罰已經在所難免了,但好戲還在后頭!
正當交警拿著該車主的行駛證查驗時,又一項違章浮出了水面:擅自改動車身顏色而未依法登記!交警發(fā)現,該車原車顏色為紅色,但展現在眼前的卻是帶磨砂質感的灰色,而車主又是怎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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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黃某告訴民警:“自己不喜歡原來的車身顏色,所以就私自將車身表面貼上了一層時尚磨砂亞光灰色膜,改變了車輛的顏色,但一直未到車管所登記備案。”顯然,這種心存僥幸的想法是行不通的,而這位司機將會面臨怎樣的處罰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機動車可以辦理變更車身顏色、車架、發(fā)動機和更換整車等業(yè)務。
但必須在車管部門辦理相關變更程序,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車管所進行登記備案才可以。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扣留機動車,罰200、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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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擅自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機動車上路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以上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zhí)行,交巡警依法處以黃某罰款5200元,記12分。
由此可見,這位司機主要有三大錯誤,首先是在不恰當的位置停車,對交通造成不良的影響;第二,未按規(guī)定、故意不懸掛號牌;第三,擅自更改車身顏色,并未到車所報備??赐赀@位捷豹XFL車主的經歷,希望各位看官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了,畢竟罰款5200元、記12分的處罰非常嚴重!